行政请假条

时间:2023-04-09 11:44:47
行政请假条

行政请假条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请假条,请假条要求实事求是,不夸张,避免“找借口”的嫌疑。怎样写请假条才合理、得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政请假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请假条1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因xxxxxxxxxxxxxx,需请假xxxxxx。请假(时间)从xxxx到xxxxxx,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xxxxxxxxxx。恳请批准,谢谢

  请假人: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领导(负责人)意见:

行政请假条2

姓名xxx部门xxx职务xxx请假类别:□公假(产假、婚假、丧假、护理假)

□事假□病假(一天以上需医师证明)

□探亲假□其他(请说明)请假事由说明: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请假时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总共请假天休假期间联系方式:休假期间应急工作委托人:部门主管(经理)意见:负责人:

20xx年x月x日人力资源部(行政办)意见:负责人:xxx

20xx年x月x日总经理意见:总经理签字:xxxx

20xx年x月x日说 ……此处隐藏1311个字……府机关单位请假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时到场开会,特此,请_______________假,望批准!

此致

敬礼!

  xxx

注意事项:

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的有关组织纪律,树立窗口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因故需要晚到或提前(或中途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前向所有窗口负责人请假;窗口负责人或当事人向大厅值班长请假。临时请假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二、因公需要请假的,应当在事前做出书面申请,由窗口负责人签署意见,1天以内(含1天)报行管办副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行管办主任批准。

三、因私事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实行双向请假制度。无论是窗口工作人员或者窗口负责人,均应事前向原单位报告,凭原单位批准的书面请假条,报行管办批准(特殊情况可由窗口部门分管领导与行政管办行政审批科电话联系)。

四、工休假、探亲假、产假、产后哺乳假等向原单位请假,报行管办备案。工作人员请假后不得影响窗口工作,需要派人顶岗的必须由原单位派人顶岗。

五、只有一个人值班的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均实行双向请假制度。经原单位同意并由原单位派人顶岗后,行管办方可准假。

六、窗口工作人员的病假以符合医保规定的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违反以上规定的,视为旷工。

八、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由行管办定期向所在单位通报,并在行政审批网站上公示。

《行政请假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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