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污染的应急预案(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饮用水污染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饮用水污染的应急预案1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乐清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事件危机。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6)《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温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乐清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9)《温州市市级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即淡溪水库水源地、十八玍水库(含仰根水库)水源地、钟前水库水源地、大荆溪石门潭饮用水水源地、白石水库水源地(备用水源)、福溪水库水源地(备用水源)的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 ……此处隐藏51914个字……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九、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对所有的饮用水相关资料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应保存完好,保存年限不低于5年,
档案资料应包括:
1.有关生活饮用水的相关法律法规;
2.水质监测检验报告:
3.卫生监督文书;
4.购买消毒剂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委托检验协议及检验报告。
6.向桶装水单位索取的所有资料及饮水机的清洗消毒记录或保温桶的清洗消毒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