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应急预案1(一)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每位员工发现火情都有责任报警;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饭店消防部门与饭店领导
1、记住火警电话:9(总机),119(公安局消防火警),
2、报告火情:将火情发生的区域、部门地点、楼层、房号、自己所在部门及姓名报告总机与消防值班室。
(二)接到报警后的措施
1、总机或消防值班人员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
2、冷静详细了解火情发生的位置、区域、楼层、房号与火势大小;
3、由总机将火情报告保安部、客房部经理与工程部值班人员;
4、由保安部、客房部经理与工程部值班人员组成调查、甄别、确认小组,赶赴现场查清下列问题:
A、火情的具体位置、燃烧物品、燃烧范围及火势走向;
B、火源是电起火还是其他原因;
C、火场有无人员被困,有无贵重物品,有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
5、立即通知总机报告饭店领导,迅速组成火场临时指挥部,由指挥部领导迅速做出是否119报警的决定,同时向旅游局报告。
……此处隐藏32019个字……,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禁止吸烟标志牌。
九、病房楼、门诊楼、化验楼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