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汇编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离婚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婚协议书1男方:XX,男,汉族,1985年9月4日生,住XXXXXX,身份证号
女方: XX,女,汉族,1987年8月27日生,住XXXXXX,身份证号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XX结字第XXXXXX),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已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XX与女方XX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签订本离婚协议。
二、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2.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3.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债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由债权人本人享有权利,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责任。
三、双方确认各自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也无需对方进行任何精神赔偿或补偿。
四、 ……此处隐藏11463个字……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所借债务元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做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以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于知道违约事实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对方。鉴于方要求离婚的原因,方应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年月日